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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招生政策

一、资助措施:

  1、凡到我校就读的学生可享受学费全免政策; 

  2、凡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农业户口、县、镇非农业户口及城市低保户的学生,均可享受平均每生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补助; 

3、 以下地区到我校就读学生除享受学费全免政策外,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3000元; 

洛阳市: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 

平顶山市: 鲁山县 

三门峡市:卢氏县 

南阳市:南召县、内乡县、镇平县、浙川县 

信阳市:光山县、新县、固始县、淮滨县、商城县、潢川县 

驻马店市:新蔡县 

开封市:兰考县 

商丘市: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 

周口市: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
  4、通过校内勤工助学,鼓励特困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保证完成学业。

  二、招生对象:

  1、“3+2”大专:招收参加当年中招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分必须到达录取分数线。需持准考证、分数条和户口本(身份证)报到入学。由省、市招办统一录取;
  2、普通中专:招收初中、高中(或同等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凭户口本(身份证)报到入学;
  备注:学员需缴纳住宿费300元/年,代收书本作业费400元/年,每生三年一次代收服装费650元。(可以分期交付)

  三、学员待遇:

  学员在校期间,享受预备役士兵待遇,统一着制式军装;学生学习期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中专或大专毕业证书,代办中高级汽车技术等级证、汽车驾驶证、计算机技术等级证、电工证、数控车床操作等级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学员毕业后由省教育厅颁发就业报到证,由学生就业处按照学员入学时与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推荐安置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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