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 政策依据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
二、 制定过程
2024年3月,郑州市教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工作部署和以往工作经验,研究起草了《2024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区教育局、初中学校和高中学校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初中家长代表等人士的意见,对招生的相关政策研讨。在研究吸收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2024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此稿。
三、 内容解读
(一)招生对象。郑州市市区(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上街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郑州市市区以外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明确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郑州市市区以外学校就读返郑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报名信息采集、志愿填报网络平台。
(三)考试。明确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考试方案、考试的组织、成绩公布等内容。
(四)录取。明确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录取原则、志愿填报、录取办法等三项内容。
(五)分配生的录取。明确接收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分配生资格的认定、分配生的名额分配办法、分配生的录取办法等内容。
(六)体育、艺术后备生的招生。明确体育、艺术后备生具体的招生方案、录取原则和办法依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郑州市市区普通高中体育艺术后备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实施。
(七)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明确市区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
(八)其他学校(班)的招生。明确宏志班、空军航空实验班和海军航空实验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校园足球实验班等招生政策。
(九)照顾对象及照顾标准。明确9种予以照顾情况的有关要求和政策依据。明确了考生中的残疾学生录取政策。明确加分照顾对象加分的工作程序。
(十)有关要求。明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严格执行招生规定、维护招生工作严肃性、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搞好宣传、保持社会稳定等五个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