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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5      责编:王佳莉

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体卫艺〔2021〕140号)的相关要求,2022年2月我市制定了《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郑教体卫艺〔2022〕6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原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郑教体卫艺〔2022〕6号文件废止。

2023年12月25日

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2〕105号)的相关要求,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促进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2项运动技能,进一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24届初中毕业生(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方案,内容如下:

一、 考试分值

(一)考试总分值(100分)

从2024年起,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值由目前的70分提高为100分。

(二)考试项目分值

中招体育考试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构成(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70分)。

1. 过程性评价(3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过程性评价细则见附件1)。分七、八年级两个学年进行评价,每学年各15分。过程性评价成绩由《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体育课出勤率、体育课考试成绩构成。

2. 终结性评价(7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终结性评价办法见附件2,评分标准见附件3)。终结性评价分值分配如下:

(1)必考项目(20分):长跑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2)抽考项目(25分):从1分钟跳绳、50米跑、掷实心球、立定跳远4项素质类项目抽考1项,分值10分;从篮球运球投篮、足球运球射门和排球垫球3项运动健康技能类项目中抽考1项,分值15分。

(3)选考项目(25分):考生从未抽取的3项素质类项目中自选1项,分值10分;考生从未抽取的2项运动健康技能类项目(球类)和游泳、心肺复苏实践操作共4项中自选1项,分值15分。

二、 考试项目

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丰富并完善考试项目内容以及测评办法。主要增加运动健康技能类考试项目:游泳、心肺复苏实践操作、排球垫球;完善运动健康技能类考试项目:篮球运球投篮、足球运球射门。

(一)考试项目类别

1. 素质类:1分钟跳绳、50米跑、掷实心球、立定跳远。

2. 运动健康技能类:篮球运球投篮、足球运球射门、排球垫球、游泳(男女均为100米,泳姿不限)、心肺复苏实践操作。

3. 耐力类: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二)考试项目确定

1. 必考项目(1项):耐力类考试项目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2. 抽考项目(2项):从素质类考试项目(1分钟跳绳、50米跑、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中抽考1项;从运动健康技能类考试项目中的篮球运球投篮、足球运球射门、排球垫球3项中抽考1项。

3. 选考项目(2项):考生从未抽取的3项素质类考试项目中自选1项;从未抽取的2项运动健康技能类项目(球类)、游泳、心肺复苏实践操作共4项中自选1项。

(三)抽考项目确定要求

1. 确定时间:在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抽签确定考试项目。

2. 确定原则: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现场参加项目抽选仪式。项目抽选过程完全向社会公开,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抽考项目抽选过程和结果,并向社会发布结果。

三、 特殊情况学生处理办法

(一)残免考生

残免考生不参加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考生成绩按当年当地全市中招体育考试平均成绩计入总分。

(二)病(伤)免考生

1. 过程性评价。病(伤)免考生按照测评细则进行测评,综合测评后得出过程性评价成绩。如果考生在七、八年级过程性评价成绩有缺失,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通过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按比例折算。

2. 终结性评价。一类是考前申请病(伤)免的考生,终结性评价成绩按终结性评价总分的60%计入总分;二类是考中因病(伤)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申请病(伤)免后,已经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有效,未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满分的60%计算,终结性评价成绩按已考试项目成绩和未考试项目成绩满分的60%之和计入总分。

3. 总成绩计算。病(伤)免考生成绩按过程性评价成绩和终结性评价成绩之和计入总分。

各开发区教育局、区县(市)教育局要做好手续验证工作,并予以公示,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违纪现象发生。

(三)返郑学生

1. 过程性评价。自回郑就读(办理完学籍转入)之日起,在此之前没有参加过程性评价(考核)不再补考,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按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级市(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了过程性评价,由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评价成绩单,回郑后参照相应标准认定考生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

(2)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级市(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没有统一组织相关测试,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根据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按比例折算。

(3)其他情况。学生毕业时过程性评价成绩不完整的,外地回郑就读学生等其他情况,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通过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按比例折算。

2. 终结性评价。具有郑州市市区户口在郑州市以外就读的返郑学生,需回郑参加由郑州市统一组织的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

3. 总成绩计算。具有郑州市市区户口在郑州市以外就读的考生,中招体育考试总成绩为过程性评价成绩和终结性评价成绩之和。

四、 要求

(一)各有关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考试成绩安全保密制度,制定严密的保管流程,实现体育考试计算机全程管理。考试必须全部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要对考务员队伍进行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二)根据教育部与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全市农村地区的体育考试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邻近县城、条件允许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各有关区县(市)教育局可以组织考务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体育考试质量和标准。应加强农村地区乡镇体育考试设施的建设,逐步使农村地区体育考场达到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各有关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工作,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严格执行《郑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预案》,特别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区县(市)教育局要做到严格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农村考场的管理,确保体育考试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附件:

       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细则

       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办法

       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评分标准

       关于《郑州市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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