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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招考试将于6月26日至28日进行,考试方案公布!

发布时间:2023-04-17   来源:顶端新闻  

为更好开展工作,河南省教育厅于近日发布《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标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统一制定本辖区的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负责考务、阅卷和录取工作。

今年,我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依旧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中招报名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考试内容命题方面,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 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 D等不超过5%,具体等级划分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制定。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 U盘和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需要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与往年不同,定在6月26日-28日间进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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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生实验操作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据了解,今年,河南将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并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按照各地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组织实施,并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以上测评和考试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此外,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试点地区,可选择部分科目,统一组织考试,并以分值或等级计入中招。

7月15日起,全省统一集中开展录取工作

此次发布的《通知》中,对我省中招考试的录取工作,也给出了新的调整方向。

《通知》中明确,2023年,我省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分市、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

那么,本年度中招考试中,有哪些批次是面向全省招生的呢?

《通知》中标明,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需要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地开展本地中招录取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强调,从今年起,各地中招录取工作全省统一集中进行,7月15-16日,市县级提前批次集中录取;7月19-30日,市县级普通批次录取;8月3-6日,全省统一集中补录;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

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各地严禁为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要求,省内各地市要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

各地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同时,《通知》中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市、县、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除获批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

中招考试,高中可以跨地区招生吗?

《通知》中明确给出了答案。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

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十严禁”,全面规范中招考试招生行为

为规范中招考试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通知》中还列出了“十严禁”,为本年度中招考试招生工作划下“红线”。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

严禁高中学校与考生提前签约,违规圈占生源;

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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